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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和结算审核的区别

2016/12/4 11:34:10      点击:

某审计局《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有关事宜的通知》文件下发后,前来咨询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备案的单位很多,大家认为竣工决算审计和结算审查是一回事,做完结算审查就报审计机关要求备案,结果提供的资料达不到备案的文件要求,确实这审计和审核名称不同,区别很大,主要表现在:

1立项的依据不同

结算审核是以施工合同为主,一个施工合同开展一次结算审计。竣工决算审计是以立项文件为依据,一个立项文件开展一次竣工决算审计。

 

竣工决算审计依据《审计法》和审计署发《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》进行,基建审计内容为 :竣工决算编制依据、项目建设及概(预)算执行情况、建设成本、交付使用资产、尾工工程、结余资金、基建收人、投资包干结余、投资效益评价。 

 

主要根据国家的审计法和相关规定,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,主要审查概(预〕算在执行中是否超支,超支原因,有元隐匿资金;隐瞒或截留基建收人和投资包干结余、以及以投资包干结余名义分基建投资之类的违纪行为等等。 

 

2审计范围不同

结算审核的范围是对合同工程管理全过程进行审查,确定结算书编制(含建筑安装工程投资、设备投资)的真实、完整、准确性。决算审计的范围除工程管理外,还要对财务管理进行审计,确定决算书编制(含建安投资、设备投资、待摊投资分摊)的真实、合法、效益性。决算审计应包含本工程的所有合同段或标段。

 

3审计的内容不同

竣工决算审计的内容主要审查竣工财务决算报表、说明、会计帐目、凭证及相关的结算、合同、图纸、签证等。结算审核的内容主要审查结算、合同、图纸、签证等。 

 

4两者法律效力不同

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是一种审计行政法律关系,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只对被审计单位产生法律效力,对其它单位不产生连带法律约束力。凡对建设单位投资项目进行的审计结果,对施工单位的造价结算不具有约束力。 

 

工程造价中的工程结算审核,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基础.以承发包双方发生的实物交易为依据,按照国家或地方施工工、料、机消耗标准进行核算,对双方有约束力。其工程结算审核结果可作为双方结算的法律依据。 

5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资质不同

审计与工程造价审核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专业学科,决算审计要求审计机构和人员具有造价咨询和财务会计方面的资质。而结算审核要求审计机构和工程技术人员为主。目前国家正在实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,今后的工程造价审核,将以造价工程帅为主。 

 

6接受备案的机关不同

竣工决算审计是《xx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》的授权,审计结果报审计机关备案。竣工结算审核是《xx省建筑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》要求,审核结果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。

7两者的目的不同 

审计定义为:由独立的机构和人员检查被审计中位的会计凭证、会计帐本、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、财务收支有关资料和资产,监督财政收支、财务收支是否真实、合法和有效的行为。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对公有制投资者资金进行有效的控制,减少投资者滥用职权截留资金,转移资金于小金库,造成建设资金流失,是市违法违规行为。其职能是一种监督行为。 

 

工程造价审核是运用科学、技术原理和经济法律手段,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.从而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经济效益目的的行为,是确定造价的实施过程和行为。 

 

综上所述,根据项目审计与工程造价审核在依据、标的、目的、法律效力、从业人员等方面是有本质区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