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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市建委《关于建设工程规费中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等费用有关事宜的通知》

2019-01-21 21:30:54      点击:

(济建标字[2019]1号)

      2019/1/16 16:04:06        

1、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是如何计取的?

答:根据《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降低工程建设成本的实施意见》(济政办发〔2019〕1号)规定“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费率在2017年7月由0.2%下调至0.15%的基础上,继续下调至0.08%。”经过测算,在计价计算程序中,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率为0.09%,适用于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两种计税方式。

2、如何理解文件中关于环境保护税的计列规定?

答:在《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》(2016版)未修订之前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》的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,现行计价计算程序中的“4.4 工程排污费”暂为“4.4 环境保护税”。编制招标控制价、投标报价时,费率暂按本文件规定计列,工程结算时按实际缴纳的金额计列。

(来源:济南工程造价信息网)